近日,陕西神木市法院速裁审判庭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,被告当庭兑付了案款,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。
被告系出租车所有人,原、被告于2024年8月签订协议,约定由原告每月向被告支付租金5000元,原告营运该车辆,租车期限为半年,原告向被告支付3万元押金,待交车后被告向原告返还押金。合同到期后,原告将该车辆返还被告,被告向原告返还押金2.5万元,被告称一周后车辆无违章再向原告返还剩余押金。在车辆交付次日,被告发现车辆存在故障,便将车辆送至维修厂进行维修,被告认为车辆故障系原告营运车辆期间造成的,原告应承担维修费用,而原告坚称其已向被告交付车辆,被告也进行了验车,故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剩余押金。
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认真阅卷,积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原告交付车辆及验收车辆的细节。调解阶段,双方各执一词,互不相让,屡次发生争执。鉴于此,承办法官改变调解思路,采取“背对背”的调解方式,分别向原、被告沟通了解案情,因势利导,通过情、理、法相结合的方式向当事人耐心地释法说理,并从时间成本、经济成本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,提出有利于原被告双方的调解方案。
最终,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,原告表示其自愿负担部分车辆维修费用,被告当庭向原告返还押金3500元。至此,该案得以圆满解决,双方当事人均对承办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。(神木市人民法院供稿)